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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际学院     日期:2022-11-03    浏览:

学院各部门、全体辅导员:

为深入贯彻《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和《湖北工业大学目标管理办法(修订)》精神,推进我院学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激发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院决定启动2022年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办法

1、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副院长及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担任组员的考评工作小组,考核工作由国际学院来华留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留管办)统一安排。

2、本年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按照《湖北工业大学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执行(见附件1),以下均简称考核办法。

二、考核内容

(一)班主任工作考察(40%):所有辅导员均为班主任,全部参与班主任考核,此处得分为班主任考核分。

(二)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评价(30%):根据分工,每年初制定各专职辅导员年度目标,年底经辅导员自评,考核小组审核并根据目标达成度客观评分。

(三)学院评价(20%):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牵头院领导一起,根据辅导员的平时工作情况,结合辅导员自评工作总结,参照班主任考核内容、辅导员分工、各专项工作完成情况,对辅导员进行评分。

(四)提升评价(10%):由学院,结合辅导员个人学习和研究情况,由辅导员自评后,考核小组进行审核打分。

三、考核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班主任考核(114-1125日):请全体专职辅导员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国际学生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及《湖北工业大学国际学生班主任工作职责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按时完成班主任考核。

(二)个人自评(114-1122日)。辅导员对个人年度工作进行总结梳理,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国际学生辅导员年度考核专项工作评价量表》(见附件3)和《湖北工业大学国际学生辅导员年度考核个人提升项目评价量表》(见附件4),做到条理清晰、文字简洁、数据准确。

(三)领导小组考核(1123-1130日)。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根据辅导员分工、年度专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提升评价等对辅导员进行考核评分。

(四)学院审核及公示(121-127日):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填写《2022年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考核汇总表》(见附件5),提交学院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即进入公示阶段,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各位辅导员老师要高度重视考评工作,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实事求是地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国际学生辅导员年度考核专项工作评价量表》和《湖北工业大学国际学生辅导员年度考核个人提升项目评价量表》自述部分和自评分部分。自述及自评材料数据统计有效时间为20211123日至20221122日。

2各位辅导员老师需按时间安排认真完成各项考评工作。个人年度工作总结(1500字纸质档)、《湖北工业大学国际学生辅导员年度考核专项工作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评价量表》(纸质档)和《湖北工业大学国际学生辅导员年度考核个人提升项目评价量表》(纸质档)20221122日下午1500前提交到留管办。逾期作放弃考核处理。

湖北工业大学国际学院

202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