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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内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党员、群众代表推荐,支部委员会民主评议并表决,拟确定国际学院刘小林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时间从2015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公示期间,如要反映被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可以书面形式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学院党支部反映。
电话:027-59750668
特此公示。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学院党支部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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